金融科技諮詢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VATPO)的新發牌制度於2023年6月1日在香港生效。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將視為在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的香港公司。新制度實施後,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或積極地向香港投資者推廣其服務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論有否提供證券型代幣交易服務,均須獲證監會發牌並受其監管。

此外,根據證監會於2023年5月31日發出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發牌制度實施安排的通函及相關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手冊》,所有在現行《證券及期貨條例》制度下及/或《打擊洗錢條例》下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制度中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申請人均須(i)在提交其牌照申請時,提交一份外部評估報告;及(ii)在獲證監會原則上批准之後,提交另一份外部評估報告。

外部評估將涵蓋以下範圍:

  • A部 – 管治及人手編制
  • B部 – 代幣納入
  • C部 – 虛擬資產託管
  • D部 – 認識你的客戶
  • E部 –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 F部 – 市場監察
  • G部 – 風險管理
  • H部 – 網絡安全

立信德豪已受多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委託,就上述所有範圍進行外部評估。我們的團隊由敬業且經驗豐富的數碼諮詢專業人員組成,能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提供迅速可靠的幫助和支援,識別合規差距並提供相關建議。

 

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 

為加強金融基礎建設,金管局於2022年引入實施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MCRA)模式。金管局亦對參與提供個人信貸資料服務的認可機構在參與分享及使用個人信貸資料時的期望作出了清晰指引。

放債人可在滿足《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模式管治框架》第4.1.3.2條的要求後申請成為認可會員(類別二)。

認可會員(類別二)的申請人應自費提交一份申請表,當中附上提交一份由獨立評估人員編制,且由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用戶小組(MCRAUG)接納的獨立評估報告和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符合成為會員的資格,其中包括:

公司盡職調查

i. 穩健的公司背景
ii. 持續的財務能力
iii. 通過驗證其提供的信貸服務,確定個人信貸資料服務的必要性

系統/技術

iv. 實施充足的個人信貸資料保安措施及保護
v. 遵守《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
vi. 資料的完整性和質量

其他

vii. 訂閲取得一家或多家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服務

立信德豪已受多家放債人委託,對上述所有範圍進行獨立評估。我們的團隊由敬業且經驗豐富的數碼諮詢專業人員組成,能為放債人提供迅速可靠的幫助和支援。

 

其他金融科技諮詢

立信德豪一直致力為金融科技公司提供諮詢服務,如支付網關及儲值支付工具(SVF)等,服務範疇包括:

  • 系統與組織控制(SOC)報告
  • 內部審計服務
  • 反洗錢合規性審查
  • 牌照申請相關的獨立審查
  • 資訊技術和網絡安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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