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咨询服务

财务报告咨询服务

每家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均会遇到财务报告或会计上的问题。故对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如适用)有深入了解的专家建议尤其重要。

立信德豪于业界享有领导地位,我们经验丰富的团队与BDO国际的全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团队保持紧密连系。 

透过遍布各地的全球网络,我们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报告与执行方面均走在最前。

 

我们的服务提供以下各项技术范畴,包括:

  • 专业会计准则咨询
  • 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服务
  • 采用会计准则出任法证及专家证人服务
  • 会计准则专业培训
  • 编制会计手册及政策
  • 就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和披露提供建议

 

财务报告咨询服务

新会计准则

自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于2005年全面采纳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面对历来最大的改变,并引入一系列新准则,将对从事不同行业的企业财务报告框架产生显着改变。

我们能协助您化解迷思并深入了解这些新准则,支持您的执行团队对新要求进行诠释。 

 

新保险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7 号 — 保险合同

最新颁布的保险准则可能是保险公司会计史上最重大的准则改变。大多数保险公司将同时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7 号以减低会计错配的情况。在新准则下,保险合同负债将根据履约现金流的目前估计、风险调整及合同服务边际计算,这将会对财务业绩报告产生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尤其影响亏损业务和再保险合同的报告方式。

生效日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新租赁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 租赁

对于承租人,新准则取消了现时营运/融资租赁的区分,除短期租赁和低值资产外,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租赁的资产使用权及对应的租赁负债。而营运租赁的租赁费用则会被摊销费取代,作为资产使用权及财务成本。

生效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新收入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客户合同收入

新准则的核心原则要求企业确认收入,并列明已承诺向客户转移的货物或服务之金额,从中反映该企业预期在货物或服务交易中所获取的报酬。

新准则显然大大增加了确认收入的复杂性,意味着有许多行业的发票金额将不能与收入确认的模式互相对应。 

生效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新金融工具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

新准则的目标是简化金融工具的会计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适用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的一般财务报表。

这项新准则适用于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股票投资等等。这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如何确认亏损和有关适用于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例均会造成显著的改变。

生效日期: 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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